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花蓮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受理到30日


99年度花蓮縣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住戶防制設施補助,第三次公告受理期間從6月10日至6月30日止,公告防制區包括花蓮市(國福里、國強里、國聯里、國盛里、國防里、國魂里、國華里、國裕里、民心里、民意里)、新城鄉(北埔村、大漢村、嘉里村、嘉新村、佳林村、康樂村)、秀林鄉(佳民村)等17個村里。凡是在公告防制區內,符合86年10月21日以前既有合法建築物,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之所有權人且該建築物未曾接獲這項補助者(建築物所有權人與申請人須為同一人),都可提出申請。



民眾於受理期間可直接從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下載列印申請書【網址:http://www.hl.gov.tw→便民快遞(表格下載)→財政處表格下載→財務科】,或至花蓮縣政府財政處財務管理科、花蓮市公所、新城鄉公所、秀林鄉公所索取申請書紙本,並請在6月30日以前將填妥之申請書送至花蓮縣政府財政處財務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補助申請相關事宜,可以在週一~週五:上午08:00至12:00及下午13:30至17:30電洽03-8227171轉409、414或03-8228965 廖小姐、石小姐

(2010/6/11 上午 11:28:35 林文玲)

文章來源: 教育廣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