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扁家怕輸急欲出脫美2房產?陳致中:已遭查扣,沒委售


美國司法部認為扁家以收賄所得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兩棟房產,提出民事沒收告訴,外傳美方勝算很大,紐約州及維州的房屋仲介資料顯示,扁家已委託房仲對外兜售這兩棟房產。不過陳致中16日發表聲明,強調資金是由企業捐款的政治獻金放在銀行後,由銀行進行投資的標的物,他還澄清說,這兩處房產目前已經遭到查扣凍結,並沒有委託出售。



據報導,陳致中在聲明中認為,美國司法部引述台灣特偵組所提供的資料認定資金來源是元大證券的2億元賄款,這部分與事實不符,這筆錢是否為不法所得,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當中,遽下定論恐怕立論薄弱。

聲明強調,前元大董事杜麗萍說這2億元純粹是政治獻金,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指這筆錢是為買個心安,並非意圖藉著吳淑珍來干涉金控合併案;前財政部長林全更明確表示,合併過程中沒有接獲任何來自於他父親或馬永成的指示,這些內容都可以公開取得。

前總統陳水扁一家人因涉及弊案分別被判刑,美國司法部認為扁家以收賄所得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兩州購置兩棟房產,已觸犯美國多項法律,在台北時間15日提出民事沒收告訴,據指出,美方勝算很大,紐約州及維州的房屋仲介資料顯示,扁家已委託房仲對外兜售這兩棟房產。

美國司法部要求沒收的扁家兩處房產,分別是紐約市曼哈頓島西28街261號的Onyx Chelsea公寓大廈5B號,處在曼哈頓鬧區,這棟房子面積36坪,2房、2廳,公寓內還有健身房與車位,當初購買價格是157.5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5200萬元,折合一坪超過140萬元。

另一棟位於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沙洛茲維爾近郊的「格蘭摩爾莊園」(Glenmore)Ferndown Lane 2291號的獨棟住宅,地點相當靠近陳致中原本計畫就讀的維吉尼亞大學,面積60多坪,擁有3房、2廳與獨立車庫,當初購入價格為55萬美元,大約新台幣1815萬元,網頁顯示屋主欲以59.9萬美元出售,房屋內部共有3房、兩套半衛浴。

美國司法部訴狀指出,根據美國與台灣司法機關的調查,扁家來自賄賂等的不法所得,透過位於美屬維京群島與尼維斯島轉入美國,紐約與維州的房產雖然分屬當地的兩家有限公司,但兩家公司事實上皆是維京群島Avallo Ltd.公司分支機構,Avallo Ltd.的負責人正是扁家媳婦黃睿靚。

根據訴狀指出,這兩處房產先是透過律師成立公司,再以公司名義購置,方式相當複雜,時間一在2008年5月底購得,一在同年6月,剛好是陳水扁剛卸任之後,特偵組全力調查扁家弊案,時間上相當敏感。

訴狀列舉6大理由,要求紐約州南區及維州西區兩處聯邦地區法院同意沒入兩處房產,根據向兩處法院提出民事沒收訴狀內容,當中所列犯罪事實與台灣檢方的起訴書內容相同。美國司法部已表示,可能會將拍賣的部分所得歸還台灣政府。

據指出,扁家族與相關人士合謀,隱匿賄賂、洗錢等不法所得,並違反美國法規將資金匯入美國,最後以不法所得違法購置房產,已違反美國法典第18編第981條民事沒收法(civil forfeiture),以及第18編第1956條利用金融工具洗錢與1957條為藉由特定不法活動,從事房地產交易。

扁案爆發後,特偵組為追查扁家跨國洗錢,曾向美方請求協助,美國司法部這次就是援引特偵組提供的扁家洗錢證據,認定扁家在美兩棟房產屬於洗錢等不法所得;法界人士表示,美國法律賦予司法單位可對尚未定罪的可疑資產沒收,對追討犯罪所得相當有效。而扁家似乎想趕在被法院沒收之前,急著將兩棟房產脫手。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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