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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未違意願? 性侵童竟撤銷更審!
誇張判決,惡狼性侵3歲女童,最高法院竟然又輕判!一名三歲女童以為親戚的朋友要帶她出去玩,沒想到卻被強行帶回家性侵,女童當時痛的哭喊"不要",但這匹惡狼還是不放手,女童母親一直到幫小女童洗澡,才發現女兒被性侵憤而提告,法院一、二審都重判,沒想到最高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違反小女童意願,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當時才三歲的小女童就像這樣坐在醫院等著驗傷,她不知道什麼是驗傷,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坐在這裡,因為她才三歲,她不懂得什麼是性侵,她不懂得自己已經被阿義阿伯欺負了,她只知道她尿尿的地方很痛,那一天女童親戚的朋友阿伯說要帶她出去玩,沒想到是把她帶回住處強行性侵,因為痛女童大聲的哭喊不要,雖然女童年紀還小什麼都不懂。
但卻指證歷歷,法院一二審因為女童當時喊不要,因此認定色狼違反女童意願,重判了女童口中的阿義阿伯,沒想到案子送到了高等法院,法官卻說只有口頭陳述證據不足,不足以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審理這個案子的高院法官施俊堯和李英勇,兩個人在網路上被罵到臭頭,直說法官這樣的判斷力還能當法官嗎,根本只會背背背,不懂社會險惡,不食人間煙火,這樣的判決,連民眾看了都痛批,被害女童的家屬看的又有多心痛。(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9/201009010552890.html)
文章來源: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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