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亂棒毆死街友 超商店長判10年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街友周祖泓2年前在桃園某便利商店偷了一份10元報紙,被店長陳國治亂棒打死,最高法院日前審結,合議庭認為,陳國治為了價值不高報紙,就亂棒打死手無寸鐵的周,下手殘忍、惡性不輕,但考量陳坦承大部分犯行,因此判刑10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國治是桃園縣楊梅鎮中興路上的「7-ELEVEN」店長,陳透過店裡監視錄影畫面,發現周祖泓常去偷泡麵、餅乾、糖果、零食或報紙,陳屢勸不聽,遂在2007年9月28日上午6點,埋伏在超商門外,周再度下手偷報紙時,陳私自將周帶到超商2樓盤問,拿起寫有「打壞人」字樣球棒,痛毆周致死。

庭訊時,陳表示無意打死周,當初打人只是基於義憤,但合議庭不予採信,法官認為陳反覆猛力持棒打周,時間長達十幾分鐘,身材瘦小的周手上沒有武器,毫無反抗能力,全身傷痕遍佈,受傷狀況慘不忍睹,案發後陳又不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以傷害致死罪重判。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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