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歐盟重罰5面板廠 260億元


工商時報【記者林國賓、陳泳丞/綜合報導】



針對亞洲6家面板廠涉嫌聯合操控價格,違反歐盟反托拉斯規定,歐盟執委會周三公布裁決結果,全球面板龍頭三星電子因當初檢舉免罰外,其餘包括韓商LGD、台灣4家面板廠總計被裁罰6.49億歐元(約新台幣260億元),奇美電罰最多,金額高達3億歐元。

此外,其中最被關注的是友達,雖然罰款金額不高、僅1.168億歐元,但由於友達與美國司法部的反托拉斯訴訟仍在進行,但歐盟的處罰金額已經下來,出現認也不是、不認又怕影響後續出貨歐洲生意的問題。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友達應可先準備歐盟罰金,再進行後續抗告的動作,這樣就不至於影響到未來對歐洲出貨的問題,而且相關的罰款金額還可以進行協商,甚至力爭降低罰金。

友達昨晚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目前正審閱歐盟執委會的決定,預計在盧森堡普通法院針對該決定提起上訴並積極抗辯。友達表示,透過提起上訴,公司首次得以提請獨立司法機關審理本案事實並做客觀的評斷,雖然案件的最終結果無法準確預測,公司希望盧森堡普通法院最終裁決未在歐盟違反競爭法規。預計法院至少需時兩年以上方能對本案做出決定,目前對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

歐盟執委會去年7月控告相關面板廠在輸歐的面板產品定價上違反歐盟的反托拉斯規定,全球其他國家的主管機關也針對面板業展開調查。被控面板廠共有6家,包括南韓的三星電子與LGD,以及台灣的友達、奇美電、華映與彩晶。

全球面板龍頭三星因當初向歐盟檢舉並提供有利資料,因此獲得免罰。此外,歐盟執委會並根據廠商的配合度給予不同幅度的罰金折減,其中LGD獲50%折減,友達與華映20%與5%。

計入折減後,5家面板廠總計需繳納6.49億歐元的罰款,奇美電需繳納的罰金最多,達3億歐元,高於LGD的2.15億歐元,友達遭罰1.168億歐元,華映與彩晶罰金則都低於1,000萬歐元。

歐盟執委會認定相關面板廠商在2001年10月至2006年2月間,透過交換未來生產計畫、產能利用率、定價與其他商業資料來協商包括價格範圍與最低價的面板價格,涉案廠商總計在台灣的飯店舉行約60次的協商會議。

■ 歡迎到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

文章來源: 中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