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 徵信社 蒐證 女性外遇 婚姻挽回 偵探社 台北徵信社 捉姦 徵信社 偵探 外遇調查 徵信 外遇 抓姦 抓猴 離婚 私家偵探 尋人 中華警安徵信 女人徵信 婚前徵信 霹靂嬌娃徵信 徵信公司 跟蹤 尋址 徵信 徵信社 徵信 徵信社 徵信公司 徵信服務 私家偵探社 偵探社 偵探 女人徵信 女人徵信社 尋人 找人 找地址 外遇 監聽 竊聽 跟蹤 抓姦 抓猴 捉姦 捉猴 離婚 婚前調查 兩岸尋人 外遇徵信 大陸徵信 勞資糾紛 台商二奶 討債收款 工商調查 國際徵信 調查仿冒 台灣徵信論壇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網購退換貨管理混亂 消費者要小心
宅經濟當道,民眾不出門揪團網購當紅,網路上幾乎什麼商品都買得到。不過,網購業者對於「不得退貨」的條件,各家規定不一,消基會質疑網購業者的做法,已經抵觸消保法第十九條,針對郵購商品,可享有七日內主張解約還款的權利。消基會要求網購業者應該修改規定,並且將「難以退換貨、不適合網購的商品」下架,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時,應該審慎考量,避免「瞎拼」後,花錢找氣受。
消基會今天七月底八月初,針對國內經營網購的14家主要網站業者進行調查,結果發現,14家業者當中,有11家業者在網路上公佈有「不退貨條件」,說明不得退貨的商品種類,有兩家業者沒有說明。歸納「不退貨」的商品種類,以DVD、VDC等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電腦軟體、以及著作權相關商品為主,特別是「已拆封」,通常不接受退貨。其次,衣褲等涉及個人衛生,以及花卉、生鮮食品類等涉及保存問題的商品,也不接受退貨。
消基會抨擊,根據消保法19條的規範,消費者對於郵購商品享有「特殊解約權」,不因「商品種類不同」,而有不同的規範,消基會認為,透過網購,就是無法事先檢視商品,因此一旦出現期望與實際的落差時,消費者有權解除買賣契約,網購業者的做法抵觸消保法。此外,也有部分業者針對「無理由」退換貨,要求消費者負擔運費,部分則是要求退貨的消費者,必須在收到商品後三天內寄回,與消保法的七天猶豫期出現落差。
此外,消基會也針對網購是否需加入會員才能購物,以及會員權益是否符合「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進行比對,結果十四家業者當中,有九家業者要求必須先加入會員,但其中有四家沒有公告會員條款。此外,在交易的相關約定事項當中,也出現部分與定型化契約不符的現象。
消基會最後指出,網購業者應該根據消保法的精神,修正「不可退貨」的相關規定,如果因為商品特性,例如無法保鮮或個人衛生等疑慮,也應該將「不適合網購」的商品下架,避免消費者糾紛。消費者網購時,也應該考慮清楚,不要變成「瞎拼」。
文章來源: 中廣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